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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问题的“关键四看”

2021-10-26 09:41 编辑人:丁怡琴  文章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1.看接待事由是否合规。

具体要看:接待事由是否为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是否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同城是否接待;等等。

2.看接待手续是否齐备规范。

包括:有无公函或电话记录等;有无审批手续;《公务接待审批单》中接待人数、单位、事由、接待标准等内容是否填写规范,是否经领导审批。

3.看接待项目内容是否合规。

要根据接待内容逐项对照相关规定,核实是否违规。吃的方面,要注意核实用餐时间、地点、形式、具体人员、人数、陪餐人员、金额、菜品及其他有关情况,如是否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等;住的方面,要注意核实接待对象的级别、安排住房的情况,以及是否额外配发洗漱用品等;行的方面,要注意核实是否违规交通管控,以及随行车辆、人员情况等;其他方面,要注意核实是否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行为,是否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是否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或安排专场文艺演出等。

4.看接待标准是否统一。

本级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标准。具体要看:每次公务接待标准,是否符合当地制定的住宿费、差旅费报销标准;重点核实在单位食堂或内部酒楼接待,是否存在年底统一结算,混淆标准情况;是否存在“矿泉水瓶装茅台”等变换方式超标准接待,规避监督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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