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分党委、各总支:
按照市纪委合纪办【2018】47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将《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测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条例》在线学习测试工作,按照通知具体要求,加大督促力度,确保本部门副科以上党员干部在平台的注册率和测试合格率达到100%,普通党员可自愿参加测试。请各部门于11月23日前汇总注册人员学习测试情况报监察审计室。
联系人:丁怡琴 联系电话:82320580
电子邮箱:361449344@qq.com
附件: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测试的通知
中共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1月9日
附件
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测试的通知
各省辖市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省直纪工委, 省直有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省属各高校、企业纪委:
为抓好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 切实强化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省纪委监委决定利用“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条例》在线学习测试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测试对象
因“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处于试运行阶段, 2018 年度学习测试对象为省、市、县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
二、学习测试内容
《条例》原文及相关释义、学习问答。
三、学习测试方式
学习测试对象可通过访问安徽纪检监察网站、手机站或下载“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关注使用“安徽纪检监察”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扫描二维码,或手机、电脑输入网址等方式,进入“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根据页面提示以真实信息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学习测试(具体操作见附件)。
点击“在线学习”按钮进行学习,点击“在线测试”按钮, 进入测试环节,测试页面将随机组合出 20 道选择题,答题结束自动生成成绩,60分为测试合格;如未通过,可选择重新答题,直至合格为止。答题成绩自动计入平台“我的成绩”中。今年12 月 10 日前,学习测试对象至少要参加并通过 1 次以上在线测试。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牢抓实。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学习测试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各地各单位要抓住《条例》学习测试的契机,用好“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开展党纪法规常态化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确保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平台的注册率达到100% ,纪检监察干部测试合格率达到100 %,党员干部测试合格率不低于80 %。
(二)精心组织,强化指导。此次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条例》学习测试,不仅是对党员干部学习成效的集中检测,也是对“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运行情况的初次校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专人负责,确保《条例》学习测试工作落到实处。各省辖市纪委监委要负责对所属县(市、区)和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学习测试的组织指导;省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要督促监督单位做好学习测试工作;省属高校、企业纪委要负责做好本单位学习测试工作的组织发动,切实将任务明确到人、分解到位。
(三)加强督查,力求实效。各地各单位要确立 1 名联络员登陆“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单位用户系统,及时了解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测试进展情况,做好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省纪委监委将适时通报各地各单位学习测试情况,鼓励各地各单位运用“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组织个性化学习测试活动。
中共安徽省纪委办公厅
2018 年 10 月 10 日
“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使用说明
1.进入“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页面:
学习测试对象可通过访问安徽纪检监察网站、手机站或下载
“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或关注使用“安徽纪检监察”微博、微信公众号,或直接手机、电脑登录以下网址: http://edu.ahjjjc.gov.cn ,或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
进入“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
2.注册:
进入平台首页后→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设置密码→ 点击下一步→选填真实姓名、真实身份等资料→点击提交→选填自己具体单位→点击提交→完成注册。
3.登录:
注册完成后,进入平台首页→输入手机号→输入密码→点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