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我也是坚持原则、是非分明的,渐渐在形形色色的‘潜规则’面前动摇妥协、败下阵来了。”在不少落马干部的忏悔中,“潜规则”成为他们最初抵触却又不知不觉中沉陷其中的“泥沼”。
相对于“显规则”来说,“潜规则”好似一只“看不见的手”,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虽不成文,但其作用有时却高于“显规则”;虽上不了台面,却在一些地方大行其道。“潜规则”的存在和盛行,贻害无穷,极易架空各项规章制度,让制度成为“稻草人”、规矩成为“空架子”,扰乱秩序,滋生腐败,助长不正之风,侵蚀社会肌体,败坏党风政风民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决立“明规矩”破“潜规则”,树清风、扬正气,构建风清气正的制度环境。
破除“潜规则”,就要强化政治观念。旗帜鲜明讲政治,绝不容许“潜规则”泛滥。要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制度,严格遵循组织程序,绝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绝不搞先斩后奏。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把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把那些不讲党性讲个性、不靠组织靠关系,大圈子里作秀、小圈子里作恶的“两面人”清除出党员干部队伍,割除破坏和污染政治生态环境的“沉疴毒瘤”,纯洁党员干部队伍,促进政治生态持续改善。
破除“潜规则”,就要强化规矩意识。“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党规党纪是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要把严守党的纪律规矩融入思想和血液,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始终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对破坏党规党纪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有问题苗头就纠,有违纪违规必查,绷紧讲规矩、守纪律的思想防线。要从制度上着手,“潜规则”在哪里出现、在哪里盛行,就要有的放矢、对症下药,设立相应的制度规定,从源头上堵塞“潜规则”的黑洞,用严、实、细的规矩,铲除“潜规则”滋生的土壤,形成向上向善的良好社会风气。
破除“潜规则”,就要强化法治精神。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杜绝“以权压法”“权大于法”以及个人说了算等问题,坚决按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办事,守规矩,讲政策,不给“潜规则”留下可乘之机,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内运行,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潜规则”历来见不得阳光,有实实在在的公开监督,就能不断减少和破除“潜规则”。因此,要强化党内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让人、财、物、事、权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用明规矩、铁纪律破除“潜规则”,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环境。(黄永礼)